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枣庄刑事辩护关于李某某开设赌场一案不起诉经典案例
来源:崔常松律师
发布时间:2016-01-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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枣庄刑事辩护律师崔常松关于李某某开设赌场一案不起诉经典案例

20154月李某某涉嫌开设赌场,并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,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,李某某家人委托律师进行辩护,经会见李某某,认为李某某犯罪情节显著轻微,可以不提起公诉,在审查起诉阶段向检察院提出如下辩护见:

一、本案李某某犯罪情节显著轻微,根据《刑事诉讼法》第173条第二款,“对于犯罪情节轻微,依照刑法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事罚的,人民检察院可以做出不起诉决定。”

在本案中,李某某为获取非法利益,成立以赌博形式的“德州扑克”方式为主要经营方式的徐州奥邦体育休闲健身服务有限公司,且被聘为总经理,通过购买套餐获取筹码的方式获取赌资,对该事实,辩护人不持有异议。

但是,在本案中,辩护人认为李某某从对开设赌场罪的认识,即犯罪动机、手段、危害后果及犯罪后的态度等情节综合分析,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,或者免除刑罚,贵院可以做出不起诉决定。

1、李某某主观上没有犯罪的故意,主观恶意不大。

德州扑克是否是属于赌博,很多人不清楚,李某某也存在疑惑,此前,他没有意思到这时一种犯罪行为,直到公安机关找到他,李凯才意思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,是犯罪行为。李某某认为某某体育休闲健身服务有限公司是依法成立的娱乐公司,主要经营棋牌类(主要是德州扑克)、飞镖类餐饮服务,并在卫生局办理了食品流通许可证,在民政局办理了民政局服务许可证,在体育局办理了扑克牌俱乐部批文,李某某认为该公司手续合法不存在涉嫌开设赌场问题。

德州扑克是起源于美国德克萨斯州的一种扑克游戏,李某某对该种游戏规则是否构成犯罪并不知晓,全国各地公安机关对该游戏是否是犯罪行为也存在各种认识。20121029日公安部三局对天津市公安局治安总队的回复,才明确指出,德州扑克是一种赌博行为,并要求严厉打

因此,李某某从主观上并没有意思该行为是犯罪行为,主观恶意不大。

2、李某某犯罪手段简单,游戏规则清楚,只是通过办理俱乐部会员卡,然后购买餐饮套餐赠送筹码的方式参与比赛,并且通过销售公司陈列的奢饰品,赚取部分利益,况且直到被公安机关抓获,公司仍在亏损中。

3、李某某行为对社会危害不大,贵院依法对其做出了枣检侦监不批捕(201531号《不批准逮捕决定书》。

李某某等人的违法行为自2015222日开始到2015330日期间,公司营业时间较短,开展赌博活动仅30余场,参赌人员50余人次。购买套餐获取筹码的赌资约10万元,并没有对社会造成极大危害。

4、李某某归案后,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,悔罪态度较好。

从公安机关对李某某的到案经过可以看出,李某某接受传唤过程中,始终予以配合,没有拒绝、阻碍、抗拒、逃跑的行为。李某某多次的交代笔录同其他犯罪嫌疑人交代笔录相印证,主动交代了犯罪行为。

二、辩护人认为李某某犯罪情节轻微,本着刑事处罚“宽严相济,治病救人”的原则,对李某某做出不起诉决定。

鉴于李某某的行为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,辩护人请求贵院做出检察建议,已送有关主管机关对其进行行政处罚或处分。

该辩护意见被检察院采纳,最终对其做出了不起诉决定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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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崔常松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山东德衡(枣庄)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高级合伙人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3704*********18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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